校内各部门:
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
通知》(宁政办发〔2017〕212 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 将 2018 年“国庆节”放假及值班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“国庆节”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,共 7 天。9 月 29 日(星期 六)、9 月 30 日(星期日)上班 ,各院系(部)按“星期一、星期二” 课表上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部门未经学校批准,不得以集体的名义安排、组织师生集 体外出旅游等。任何个人不准以学校、部门名义外出,否则,由 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2.相关部门在放假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。
3.各部门在 10 月 8 日上班时,要做好考勤。组织人事处要检 查人员到岗情况。
4.师生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时,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度过一个 文明、愉快的节日。
三、值班安排
校内三级值班照常进行。各院系(部)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 好节日值班工作,并将值班安排报送党政办公室;保卫处、学生 处要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工作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;学生处要安排 好节日期间各院系留校学生的管理及值班工作;所有值班人员要 保持信息畅通。教务处安排好节日期间留学生管理及值班工作。